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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4-10-30

     

    1029日上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集中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工作。学习会由党委副书记孙文亮主持。

    党委书记荆兆勋在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次总部署、总动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荆兆勋就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领会《决定》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围绕全会提出的总目标、重大任务加深理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座谈交流、邀请专家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主动维护法律尊严,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高素质公民。三是要结合贯彻教育部《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依法决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围绕学校育人中心,建立公正、合法、规范、有序制度体系,推行推进学校的法制化、规范化的办学进程,努力提高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水平。四是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巩固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五是要结合全会精神,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

    (文:孙琪   来源:宣传部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编:孙琪)